职工互助保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我省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,被广大职工称为“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”。一直以来,赣州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始终坚守公益性、互助性和普惠性,为职工健康保驾护航,成为职工抵御意外伤害和大病风险的坚强后盾。
朱某某,赣州某建筑公司职工,在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救治无效不幸去世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4项,参保金额共计61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25500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00元,理赔75000元;
2.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住院综合保障互助计划3份,参保费用150元,理赔90000元;
3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2份,参保费用240元,理赔意外保障金60000元和身故保障金20000元;
4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未发生自付住院医疗费,理赔身故补助金10000元。
02
刘某,赣州某高校职工,被诊断为慢性肝衰竭、肝性脑病并进行肾移植术后医治无效不幸离世,住院总费用868024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79039元,个人承担388985元(自付部分359917元,自费29068元),住院有效天数120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3项,参保金额共计20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25020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168000元(按保障期间内符合的住院补助基数217077元核算)和身故补助金10000元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65000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210985元);
3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7200元(120天x60元/天)。
03
钟某某,崇义县群团部门职工,被诊断为左颊部鳞状细胞癌,住院总费用420462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23159元,个人承担197303元(自付部分104715元,自费92588元),住院有效天数120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5项,参保金额共计44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20538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67180元(按住院补助基数104715元核算)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65000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130123元)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3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36000元;
4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30000元;
5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7200元(120天x60元/天)。
04
童某某,全南县某行政单位职工,被诊断为主动脉关闭不全入院切开心包行主动脉瓣置换术,住院总费用255311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57039元,个人承担98272元(自付部分57597元,自费40675元),住院有效天数15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5项,参保金额共计56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76126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37967元(住院补助基数57597元)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41259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60305元)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3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36000元;
4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2份,参保费用24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60000元;
5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900元(15天x60元/天)。
05
苏某某,定南县某事业单位职工,被诊断为严重慢性肾衰竭,已进行90天规律性透析,住院总费用90656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66479元,个人承担24177元(自付部分20611元,自费3566元),住院有效天数31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5项,参保金额共计74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69987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12077元(住院补助基数20611元)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6050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12100元)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3份,参保费用300元,理赔90000元;
4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2份,参保费用24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60000元;
5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1860元(31天x60元/天)。
06
钟某,兴国县某企业职工,被诊断为胰腺恶性肿瘤,住院总费用423778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252259元,个人承担171519元(自付部分80216元,自费91303元),住院有效天数63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4项,参保金额共计24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3458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53800元(住院补助基数80216元)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65000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117719元)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40元,理赔12000元;
4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3780元(63天x60元/天)。
07
张某某,信丰县某乡镇村干部,不慎被木头砸伤颈部,造成颈部脊髓损伤、颈椎脱位,完全性瘫痪,经180天治疗后仍双上肢肌力2级,双下肢肌力0级,住院有效天数59天,住院总费用148989元,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3项,参保金额共计17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1854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00元,理赔75000元;
2.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住院综合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50元,理赔意外保障金30000元和住院医疗保障金10000元(按住院总费用的10%核算,每份1万元封顶);
3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3540元(59天x60元/天)。
08
余某某,赣州市交通系统职工,被诊断为肝癌,住院总费用73873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45287元,个人承担28586元(自付部分18224元,自费10362元),住院有效天数12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5项,参保金额共计56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16216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住院补助金10406元(按住院补助基数18224元核算);
2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9090元(扣除住院补助金后剩下个人承担费用18180元)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3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36000元;
4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2份,参保费用24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60000元;
5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720元(12天x60元/天)。
09
申某某,赣州某银行职工,被诊断为结肠癌,住院总费用187201.48元,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02384.59元,个人承担84816.89元,住院有效天数27天。已参保的符合理赔标准的有关保障计划共4项,参保金额共计240元,理赔保障金合计105714.36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1.在职职工大病住院自负部分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60元,理赔62094.36元(按住院个人承担费用84816元核算);
2.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30000元;
3.特种重病团体医疗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40元,理赔12000元;
4.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20元,理赔1620元(27天x60元/天)。
10
唐某某,赣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,安远县快递配送员,2022年获赣州市总工会赠送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1份,该职工被诊断为鼻咽癌,理赔保障金30000元。
理赔明细情况
意外大病团体综合保障互助计划1份,参保费用120元,理赔重病保障金30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