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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都县总工会开展春节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教育

发布日期:2020-01-21 16:26:21      来源:      作者:      字体:[ ]
  为了打造一支廉洁奉公风、风清气正的工会干部队伍,近日,于都县总工会召开机关干部春节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教育会议。

  会议强调,“三不准、三个要”,不准利用嫁取、乔迁等之机大摆宴席收取钱物。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他人钱物。不准为了私利,向领导干部送钱送物。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,发扬革命传统精神,不搞封建迷信,过移风易俗的春节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,守党性,守原则,做一个合格的党员,一个合格的工会干部。要关心职工群众生活,做好春节送温暖工作,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走访职工,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,把党的关怀和工会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职工家中,使困难职工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。

  县总工会紧紧围绕县委主题教育办公室工作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突出重点,切实做好 “十个坚持”:坚持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从严治党,做到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各项工会工作中,增强了工会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,公仆意识。坚持在全县工会系统中开展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走好工会工作新长征活动,县总工会主题教育宣讲队进企业、进车间、进社区、进社会组织,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组织县总全体机关干部参观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园,党员干部在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,每个党员讲一个红色故事,引领职工不忘初心、担当使命,听党话、跟党走,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守初心、担使命的责任感。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建立了工会党员干部廉政档案,始终把落实廉洁从政规定与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,建立了“四风”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机制,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改变工会党员干部队伍作风,促进了工会党员干部守原则、守纪律行为规范,一支遵纪守法风清气正的工会干部队伍。


(于都县总工会 刘伟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