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中,你是否因为粗心或者匆忙导致操作失误,在给对方转账时将账户信息填写错误,不慎转入他人账户,或者向对方多转账呢?这种情形下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呢?若对方不愿返还,又应如何进行救济呢?
案情简介
2020年4月27日,谢某与胡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,约定由胡某购买谢某所有的东风牌挂车,车辆转让款为71000元,廖某作为该笔车辆转让交易的中介人负责协助办理相关事宜。协议签订后,胡某委托廖某向谢某支付购车款,廖某在中国农业银行自动存取款机办理转账事宜时,因操作不当向谢某账户多转了40000元。事后,廖某多次找到谢某要求其返还多转的部分,但谢某拒不返还,廖某遂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谢某返还不当得利40000元及利息并要求谢某承担本案诉讼费。
裁判结果
枝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。廖某向谢某多转账的40000元属于不当得利,且廖某不属于以下三种情形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。廖某要求谢某返还多转账的4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,应予以支持。经法官耐心调解,以案释法,谢某当庭返还廖某不当得利款40000元。
法官说法
不当得利,是指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情形。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,司法实践中主要采取四要件说:
1、一方取得利益。
2、他人受损失,有两种形态: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;应得财产利益的丧失。
3、得利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。
4、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依据。
(一)转错账或多转账时,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
在进行电子支付时,要仔细核对转账的账户信息是否正确,确保收款人账户、账号准确。一旦发生转账错误的情况,应及时与对方沟通,说明情况,要求对方返还,若对方拒不返还,要在24小时内,到办理转账的银行申请撤销转账。若支付方式为微信、支付宝等,可选择第一时间与微信、支付宝等平台后台联系,寻求工作人员帮助。若以上措施都无法挽回损失,则务必要保存好转账信息,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,通过寻求司法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(二)寻求司法救济时的注意事项
首先若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,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询;其次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,原告所在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,因此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。第三需保存好转账记录和明细,并向法院提交转账记录等证据,用以证实自己的诉求。第四若金额较大,情况紧急,为防止对方挥霍或转移财产,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。
(三)收到他人错误转账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
收到他人错误转账,构成不当得利,若占为己有,拒不返还,对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。
法条链接: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,“因他人没有法律依据,取得不当利益,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”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,“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(一)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;(二)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;(三)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”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,“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,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,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,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”。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,“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”。